1.登记人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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