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征税时同海关产生争议时,能够向海关申请复议,在划定刻日内按海关审定的税额缴纳关税,过期则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划定采纳强制执行办法。 2.征税争议的申述法式: A.征税任务人对海关复议决议依然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海关该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议,并以复议决定书的模式正式回答征税任务人; C.纳说任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纳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过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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