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风暴
南京开发商张勇目前还有几栋楼要开盘。南京的楼价较2005年已经涨了数倍,土地增值获利越高,要交的土地增值税就越高,目前这些楼盘的土地增值税是按照销售收入的1%征收,如果进入清算,补交的部分就可想而知。
他的楼盘总体的面积是25万平方米,已经销售了一部分。销售完结的那部分均价是5300元/平方米,目前二手房价格是10500元/平方米左右。据安信证券测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如果严格执行,对于毛利率40%以上项目的利润影响应该在20%以上。
虽然开发商的历史经验证明,真正完成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这一次,张勇恐怕难存侥幸。一周之内,国税总局针对土地增值税连发了两道文。这也是破天荒头一次。
5月19日,国税总局发出《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清算时的收入确认和费用扣除做了进一步规定,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25日,国税总局干脆要求“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
一位南京税务部门官员说,现在的预征率是很低的,按销售额的0.5%或1%,高也不过2%,但这与最后清算结果差距很大。清算时是按增值额的30%至60%征税,一般在30%或40%。
这位税务官员称:“最近税总发文,一方面是因为国务院要求各部门都要对房地产价格过高进行调控,税总希望通过严格清算进行调节;另一方面在目前地税收入少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确实能增加财力,这是个增收潜力非常大的税种。”
然而,从2006年至今,这一潜力从未真正变成现实。虽然国税总局先后8次发文,清算始终是一件难事。
针对开发商的税收自查行动尚未结束,国税总局要求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的两份文件已发往各地。
这一次,国税总局不仅提高了预征税率,还特别指示地方“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这是土地增值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征税和清算行动。
尽管过去5年8次发文,土地增值税仍然是无法真正清算的税种。大多数地方采取按销售收入1%-3%的比例预征,且随经济起落而松紧,因此被外界视作“橡皮筋”。
然而据中介机构测算,仅2009年,漏缴的土地增值税金额超过1800亿元。
2010年,“橡皮筋”会紧绷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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