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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卓海财税 来源:网络 浏览 1092 次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6日 [打印本页]


    个人独资,企业(百度:广州卓海财税)的一种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程序:
名称核定—行业审批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审批的)—实地考察—提交申请材料—审查—核准发照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名称核准: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应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等 )
3、企业住所证明、(所有权及使用权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4、出资额:
货币出资(存单、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 产权作价数额;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家庭成员签字)。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
(1)行业审批文件(建筑资质证明等);
(2)专营、专卖审批文件(香烟等);
(3)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卫生许可证等)。
6、委托代理人文件
(1)投资人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注:登记机关确定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注册资金没有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想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的出资方式、种类、期限,个人独资企业均没有任何限制。

 

发布人:卓海财税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6日 已被浏览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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