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税务部门人员介绍,中央新政出台后,税务人员立即与新疆境内的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油田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新疆勘探中心,对原油产销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就新政策实施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初步表明,5家油田公司2010年原油计划产量2489万吨、销量2346万吨。天然气计划产量250亿立方米、销量227.9亿立方米。上半年按从量计征方式预计征收资源税3.6亿元人民币,下半年按从价计收方式预计征收资源税20亿元人民币,全年征收资源税(上半年从量、下半年从价)23.7亿元人民币。下半年资源税增收(从价比从量)16亿元人民币,全年增收32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新疆地税方面已初步做好软件升级、功能完善、数据分析、运营维护、试运行等工作,各项工作衔接紧凑,新政策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全部就绪。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部门消息,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地税与新疆境内5家石油公司牵头对接,测算新疆今年地方税收将可因此增长32亿元人民币。
记者10日从新疆地方税务部门获悉,此接到中央资源税费改革率先在新疆实施的通知后,新疆地税部门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做了详细的调研评估工作,经初步测算,新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每年将增长32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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