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广州代理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税专栏 财税服务 办公写字楼出租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广州卓海现有政府扶持地址免费注册公司,为投资创业者大大减少了创业成本!!
 
您当前的位置是: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 浏览 1001 次 发布时间:2013年7月3日 [打印本页]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辅助费用与除辅助费用之外的其他借款费用,如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其确认原则不同。
   (一)除辅助费用之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的确认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借款费用准则关于资本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辅助费用的确认
   辅助费用资本化的原则为:
  (1)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具体来说,属于一次性支付的辅助费用,如发行债券手续费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属于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如发行债券手续费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属于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如,为已借入未划拨款项而按期支付的承诺费,应当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于每期支付该项费用时予以资本化,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承诺费,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3)因安排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例如,安排流动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7月3日 已被浏览 1001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州卓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 黄埔大道中259号天润大厦北1206(地铁:5号线 科韵路站)    粤ICP备09134043号 技术支持:三行网络
欢迎来到广州代理注册公司_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卓海财税,您是第4177448位访客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