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增值税改革大幕的拉开,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可谓先行一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目前,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有多档简易征收税率,其计征方式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而本次政策调整是针对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此前,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征税率为6%、5%、4%、3%四档并存,在7月1日之后,6%和4%这两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3%进行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如按6%征收率的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按4%征收率的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以及此前征收率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这进一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赵全厚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表示,把4%和6%的征收率并为3%,相当于国家让利小企业,有利于小企业发展。此外,此次通知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征收手续上的简便。抵扣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会比较复杂。简易办法就不需要抵扣的核算管理,更有利于简化征收。 政策带来的利好显而易见,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今后统一按现行的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将为相关领域的企业减轻约240亿元的税负。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钱津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现在有些行业如典当、拍卖等不太景气,政府想通过简化税制刺激行业发展,体现了政府对投资和个别产业经营的支持。 有专家认为,此次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的税改新政,可以看做是结构性减税、财政定向发力的一部分。 此次结构性减税将焦点集中在了特定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制合并与简化。而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仍旧适用于四档增值税税率:17%、13%、11%和6%.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结构性减税的真正难点在于如何减轻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未来在这一部分的改革是应有之意,别的企业都减税,但这部分企业不减税恐怕不符合减税的基本精神。 “这次的简化税制实际上体现了政府对个别产业的支持,是限定产业范围的变动,并不是普遍的,全面铺开的。”钱津对记者表示,我国历来在税收方面存在两种说法,一种是“大动”,一种是“小动”。“小动”是基本框架不变,只是局部修补,“大动”则是要建立趋向于和发达国家一致的税收结构。简化税制是“小动”,至于未来在顶层设计方面会不会“大动”仍是个未知数。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则强调,简化税制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究竟实行哪一税率是适当的,不只要看税制本身,还要看其在宏观层面能否促进经济增长,纳税人是否感到公平等,以求最终达到公平、效率和刺激经济增长相互协调统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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