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专家们则建议加强对高收入者监控。加强税收征管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它是我国税改中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就个人所得税而言,的确应该对存量的富裕阶层的税收加强征管。 先抛开个税制度的公平性不说,就征管来说,老老实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阶层,薪水以外的其他收入很少,他们每个月的个税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对这一大部分人的个税征管不存在太多漏洞。真正需要加强征管的,是有较多劳务收入、灰色收入等的阶层,这些人可能不完全是富人,因为一些体制内的人也有这些收入,只不过不在账面工资而已。现行个税累进税率不包括劳务收入,存款利息、炒股收入、分红、债券收入等也没有囊括其中。 那么,要想将这些收入纳入个税征管,除了专家们所提的要先加强个人收入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联网以外,还需要更高层面改革。高管们的分红,加强个税征管可能还好说,但更难啃的骨头在于劳务收入和灰色收入,如果这部分收入不依靠更深层次的改革将其账面化,那么即使建立了再完美的个人收入信息平台,依然不能将其纳入有效征管。 这里所指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事业单位改革,如何将事业单位一些岗位的劳务收入变成合理的账面化收入,值得研究。比如一些高校的课题经费,课题承担人显然会有一些收入(一部分是合理的、应得的),如何将其合理纳入教师薪酬?另外,还有大量的灰色收入,专家王小鲁关于灰色收入的研究相信很多人都阅读过,对这些灰色收入一方面需要反腐的凌厉推进,另一方面也需要将其中一些合理的部分转化为薪酬的形式,比如在理顺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资,等等。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成效,最终也得依靠正在推进的系统性改革,它无法自成一体。而且,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整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言,个税只是其中一部分,还需要其他的改革相辅相成,比如房产税也应尽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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