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于明年内启动试点,如果条件允许还有望提前。 王祖继介绍,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办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的保险。公众投保可以享受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税收延迟缴纳的优惠。2009年,国务院曾明确提出来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都做了大量研究。保监会作为主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个税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应该说有一定的技术储备。 “这次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明确规定,2015年内启动试点工作。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王祖继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