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广州代理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税专栏 财税服务 办公写字楼出租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广州卓海现有政府扶持地址免费注册公司,为投资创业者大大减少了创业成本!!
 
您当前的位置是: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网络 浏览 1374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1)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2)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3)填写项目不齐全;

(4)涂改发票;

(5)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6)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7)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8)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9)开具作废发票;

(10)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11)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12)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13)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4)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15)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广州财税公司广州财务公司广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代理;广州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公司;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公司注册代理;广州代办营业执照;广州代理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工商注册;代办公司;广州代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注册代理;咨询热线:020-22361126;22361125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已被浏览 1374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州卓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 黄埔大道中259号天润大厦北1206(地铁:5号线 科韵路站)    粤ICP备09134043号 技术支持:三行网络
欢迎来到广州代理注册公司_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卓海财税,您是第4254277位访客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