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生防伪税控开票限额变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申请。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六条(国税发[1999]221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九)《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修订)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170号)。 (十)《关于严格执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的若干意见》(粤国税函〔2004〕426号)。 (十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1]281号)。 (十二)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国税发[2002]423号)。 (十三)《关于修订部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的通知》(穗国税发[2005]235号)。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粤国税办转字[2007]195号原文转发。 (十五)《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穗国税转[2007]204号)。 二、首次申请需提供资料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限额申请表》。 (三)《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 三、变更申请需提供资料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限额申请表》。 (三)《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变更申请审批表》。 四、办理流程 1、文书受理 2、审核、审批 3、出具文书 五、注意事项 (一)对需要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申请购买税控设备前应先完成该项申请。 (二)纳税人申请变更的最高开票限额在完成IC卡变更发行后,对新领购的发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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