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取资料
申请人以本市(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作为“一站审核税务机关”所在地的:
1.纳税人如委托扣缴义务人申请开具《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扣缴义务人出示纳税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 2.申请免税的书面报告; 3.盖有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区国家税务局或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印章的《免征所得税证明表》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区国家税务局或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印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以本市以外的地级市作为“一站审核税务机关”所在地的:
1.书面申请报告; 2.盖有“一站审核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级国家税务局印章的《免征所得税证明表》复印件; 3.盖有“一站审核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级地方税务局印章的《免征营业税证明表》复印件; 4.同时盖有“一站审核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级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印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完成时限 3天
三、回复文书和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免征营业税证明表》
四、备注 纸质受理
广州财税公司;广州财务公司;广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代理;广州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公司;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公司注册代理;广州代办营业执照;广州代理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工商注册;代办公司;广州代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注册代理;咨询热线:020-22361126;223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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