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二、条件: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五、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批准(决定)。 六、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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