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局税务人员在日常征管中发现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却未缴纳房产税,企业经办人员解释为房产已建成并在享受减免税期间。税务人员随即对该企业的房产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要求企业提供减免税备案告知书以资佐证,但该企业却无法提供。
税务人员立即从档案室寻获该企业的减免税档案资料,发现资料显示该企业房产享受税收优惠早于2008年2月到期。税务人员即向该企业说明情况,解释有关政策,并随即跟进督促企业早日将漏缴税款92万元补缴入库。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地税局税务管理人员通过对某企业减免信息的反复核实,督促其补缴减免到期后的房产税9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