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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网络 浏览 1149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1日 [打印本页]


1.公司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吗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依法成立,由工商部门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2.哪些自然人或组织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境内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出资作为公司股东。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港澳台投资参照执行;中国境内的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3.什么是公司登记前置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者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在办理登记注册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属上述两种情形的,在办理企业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时,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例如,经营餐饮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先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应当先取得质监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取得文化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旅馆业的,必须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4.什么是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实收资本是指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的总和。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旅行社条例》规定,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最低注册资本为30万元)。

5.除了货币出资之外,股东还可以哪些方式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公积金可用于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6.注册资本能否分期缴付

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和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7.什么是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投资于境内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8.企业营业期满应当如何办理延长营业期限的手续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即将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即将出现的,可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并在营业期限届满前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期限变更登记。

9.领取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一般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刻制印章,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银行(基本)帐户,办理税务(地税、国税)登记手续等。

10.执照遗失或者毁坏了该怎么办

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补领执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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