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转账结算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1、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出票人的票据。以商业汇票向收款人进行结算款项的方式称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方式。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律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2)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律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有关票据贴现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开户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2、银行本票结算方式。银行本票是指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以银行本票支付应付款项的结算方式,称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不定额本票起点为100元,要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定额本票面额分别为1 000元、5 000元、l0 000元和50 000元。
3、支票结算方式。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以支票向收款人付清款项的结算方式称支票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可以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4、汇兑结算方式。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按凭证传送的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这两种汇兑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采用汇兑方式结算的,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5、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收取款项,同城或异地的均可采用。委托收款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适用范围较宽。
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的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证明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6、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指定的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根据经济合同核对托收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7、银行汇票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给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付款人以银行汇票向收款人给清应付款项的方式称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广州财税公司;广州财务公司;广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代理;广州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公司;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公司注册代理;广州代办营业执照;广州代理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工商注册;代办公司;广州代办工商注册;广州工商注册代理;咨询热线:020-22361126;2236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