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银行行为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二是在商业银行建立包括项目风险、平台风险和地方财政风险的综合风险评估模式。 在本轮防控地方融资平台风险过程中,规范银行放贷始终被视为核心环节之一。上述专家指出,在2009年以前,地方融资平台曾以多种融资方式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但在此之后,由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地方融资平台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实际运作中,融资方式变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尤其是以商业银行信贷为主的模式,大量融资平台也随之遍地开花。 “许多银行只顾眼前利益和市场份额,盲目相信地方政府信用,把融资平台作为优质客户大力支持,没有真正重视其信贷风险。”一监管人士近日指出,整个银行业的平台贷款仅在2009年就增长了一倍,五大行的平台贷款在2009年至今的一年半时间内,甚至增长了五倍。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 监管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即使在今年一季度,大量平台贷款仍在继续投放。今年前两个月,某省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比年初增长达15.9%,高于其全辖区总体贷款增速(10.4%)。 此后,银监会开始出重拳规范,明确要求银行业在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全面自查清理工作。同时,要把好进度,确保4月份之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对存在问题的贷款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组和保全措施。 一地方监管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自查、清理工作展开后,凡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当地银行已不得再发放贷款。对项目不合规、合同手续不全、风险缓释不足等有瑕疵的已发放贷款,监管部门要求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提出风险化解规划。 上述专家认为,当前治理地方融资平台、规范银行行为,有两点格外值得思考。一是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别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值得评估研究;二是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评估亟待加强,“既要看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平台的总体经营状况,还要看背后地方财政的风险。”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担保无效是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风险之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不过,监管部门一负责人表示,对于存量贷款,原有的地方政府和人大开具的“担保函”等不宜完全作废,但对于增量贷款,银行需在前述基础上增加新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具备足够财务实力的担保主体,追加土地资产、优质企业股权等合法足值的抵质押品。 在银行业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冲刺阶段,国务院再次作出部署:要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放贷管理。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必须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一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二要分类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已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划清职能,规范运作。三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放贷管理。四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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