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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案件谈签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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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案件谈签成功
发布人: 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浏览 977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3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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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国、地税局与广州某外资企业成功签订“转让定价相应调整协议”,这是我省首例由国家税务总局与某国税务当局通过国际磋商,就企业的转让定价相应调整达成一致协议,成功解决了企业双重征税问题。总局国际税务管理司彭宁副巡视员及,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有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彭宁指出,关联交易一方被税务机关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不可避免地会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国际磋商是关联交易一方因转让定价税收调整导致跨国重复征税后寻求另一方相应调整的必经途径,是消除纳税人国际双重征税的重要手段。据悉,本次协议的签订,通过双边磋商保护了纳税人合法利益将成为中国与外国税务当局精诚合作的成功典范,进一步推动中外之间双边磋商和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促进跨国投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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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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