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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局四项措施主动服务广州新电视塔试运行筹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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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局四项措施主动服务广州新电视塔试运行筹备工作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浏览 968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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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广州市地标工程,广州新电视塔目前所有基本装修、人员培训及后勤服务已基本到位,拟定于9月28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提供观光和停车场服务,娱乐及餐饮项目则计划于年底开始营运。海珠区局采取四项措施主动服务新电视塔试运行筹备工作:一是联合区工商局、国土局、协税办等单位下户调研,了解企业筹备进度,积极主动配合筹备工作。二是将新注册的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纳入重点税源科,与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使企业在地税部门得到集中、便捷、专业的纳税服务。三是开通绿色通道,迅速为企业办理定额发票领购,并协助其了解门票印制的各项规定,为试营运做好前期准备。四是针对企业运营模式及时进行各项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保证税款按时申报缴纳。(海珠区局 李瑞贤 刘容飞 江中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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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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