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的位置是:业务范围 |
|
|
|
广东国税明年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
|
|
|
|
|
广东国税明年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发布人: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浏览 1791 次 发布时间:2010年9月9日 [打印本页]
|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科学合理地简并、规范全省统一发票票种,有效遏止制售和使用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决定简并广东省国税系统(不含深圳,下同)监制的普通发票同时启用新的防伪措施(简称新版发票)。 据了解,此次新版普通发票共8类17种,其中,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普通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新式样,而原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和《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式样保留不变。 新版普通发票有四个防伪特征:一是所有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联的监制章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制;二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黑色; 三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采用带有“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自发显色防伪等四项防伪功能的无碳纸张印制;四是其它6类票种的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带“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有色温变防伪线、隐形荧光防伪线等三项功能的无碳纸张印制。同时,发票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复写后呈现紫蓝色的文字。 广东省国税人士表示,新版普通发票从2010年7月1日起分期分批在全省各地供应,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用。旧版普通发票(含各市国税局监制)于2010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
|
|
|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年9月9日 |
已被浏览 1791 次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