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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国税收入再创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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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国税收入再创新高
发布人: 来源:广东省国税局 浏览 1960 次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8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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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部门始终牢记收税为民、聚财为国的宗旨,发扬不怕困难、敢打硬仗的精神,为“十•一五”时期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圆满划上了句号。据统计,“十•一五”时期的最后一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完成6796.32亿元,同比增长25%,增收1360.54亿元,其中: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完成2020.4亿元,增长31.9%,增收488.8亿元,剔除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后,国内税收收入完成4775.92亿元,增长22.3%,增收871.75亿元,超额完成了税务总局和省政府下达我局的收入任务,实现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满堂红”。此外,全年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1836.68亿元,增长25.3%,增退税款371.17亿元。全年税收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2010年我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首次突破6000亿元,达6796.32亿元。连续16年位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有10个地级以上市国税收入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广州市收入总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2057.5亿元;深圳市收入总额接近2000亿元,达1954.63亿元,佛山市收入总额首次超过500亿元,达509.74亿元,东莞市超过400亿元,达439.43亿元,惠州市超过300亿元,为362.78亿元,湛江、中山、珠海3个市收入超过200亿元,分别为217.12亿元、213.5亿元、203.84亿元,茂名、江门收市入超过100亿元,分别为182.76亿元和153.42亿元。 二是税种结构发生新变化。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首次降到四成以下,企业所得税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国内增值税收入完成2678.18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9.4%,比十一五的前四年下降3.3个百分点,增长13.6%,增收320.8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1139.54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达16.8%,比十一五的前四年提高2.1个百分点,增长35.6%,增收299.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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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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