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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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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人: 来源:广东省国税局 浏览 2019 次 发布时间:2011年2月14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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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这些鼓励政策包括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等七大方面,并明确提出将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在财税扶持方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同时,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比照2000年国发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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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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